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湖嘉申线湖州段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在湖嘉申线航道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漾东村旦头桥航段和四联桥航段架设旦头桥和四联桥,为确保工程建设和船舶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旦头桥为2007年3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四联桥为2007年3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
二、施工水域:湖嘉申线航道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漾东村旦头桥航段、四联桥航段。
三、施工单位:中港二航局湖嘉申线湖州段航道建设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四、施工方式:架设桥梁。
五、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秩序,确保施工有序、安全,尽量加快施工速度。
2、施工单位在距离施工水域上、下游各100米处设置保护警示装置。并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标志》和《内河避碰规则(2003)》规定在施工水域明显处,昼夜显示号灯、号型和有关警示标志。
3、凡航经施工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减速航行,禁止追越、并列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桥梁和施工设施,确保安全。
4、湖州地方海事处对施工期间涉水安全事项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施工期间需间歇禁航,另行通告。
5、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