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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适用的主体是什么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2)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本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4)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就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求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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